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08-09 09:38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吕莉敏 刘汉功)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可用承诺函替代保证金。日前,东明县实施投标新政策,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以往,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责任担保,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缴纳投标保证金也会一定程度造成企业资金周转时间长、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通知发布后,以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为例,信用承诺函的施行最高可为投标人减轻资金负担80万元。自此企业参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明分中心进行的工程类项目投标活动中,除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外,资金成本几乎为零。